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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说做到这三个字有两大福报,将获过人

《法华经》中说:“诸苦所因,贪欲为本;若灭贪欲,无所依止”。

此经的意思是:大多痛苦和烦恼的根源皆因贪欲,如果把贪欲的问题解决,就等于拔除了苦果根源。

所以说“贪”是世人众苦之根本,若不先将其破除,便会永远在苦海中浮沉。

有人可能会问,如何定义“贪”的界限?

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要明白一点:取得基本生活所需的,不叫贪欲,包括以正当途径改善穷困的过程。

贪欲的意思是人家有的,渴望着自己比他更多,“想要超过需要”的欲望叫作贪欲。

比如我们时常会看到这样的新闻:贪污受贿、挪用公款、偷税漏税等都是内心的贪所驱使。

暂不说因果,他们明知道这是犯法的,可是在金钱的诱惑下,铤而走险直至走上绝路,足以证明贪欲的可怕!

这里还有一个故事:

古时有一个叫张嫂的妇人,她以酿酒为生,有一天一个过路的小道士来到她家喝酒。

转眼之间便喝了上百壶,临走时小道士发现钱丢了,他转念一想说:“我喝了你那么多酒,就给你挖一口井作为补偿吧”。

说完,院子里就多出了一口井,井中打上来的都是美酒。

此后张嫂再也不用酿酒,只需在井里舀出来卖就行了,又过了一段时间小道士再次路过,他问张嫂酒好不好,张嫂说:“酒是很好,可惜喂猪的酒糟却没了”。

闻言,小道士笑着在墙上题了一首诗:“天高不算高,人心第一高,井水做酒卖,还道无酒糟。”

自此后,这口井再也不出酒了。

看似一个简单的故事,却把“贪”这个字诠释到了极点。

通过这个故事我们也应该懂得“断贪欲”三个字的重要性。

更应该明白当人们的贪心过于强烈时,不但不会如愿以偿,反而会失去已经拥有的财富。

只有能做到“断贪欲”,好运和财富这两大福报都会被感召而来,无福者不可能拥有财富,即使偶尔得到一些财富,也会很快以种种因缘耗尽,而以福德力所感召的财富则是坚固的,可以自在地享用。

正如《水木格言》中所说:“愚者财富圆满,不离痛苦之因”。

修行也是一样的道理,很多人心不至诚,渴望求得巨大的财富,但你要知道,佛的本意不是让你弯下身体求财富,而是让你放下傲慢,学习过人的智慧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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